• Sep 13 Sat 2014 01:00
  • 溫柔

 
在深夜裡讀到你的文字,幾乎又一回的奪眶而出:
從別人的苦痛中看見到生命的脆弱與恐懼,就這點而言我相當幸運。恐懼是活著無法逃避的課題,要面對恐懼,理解其來源並學習與之共處,需要柔軟的心,去理解包容與自己不同的想法與族群,才能穿過恐懼的黑暗看見生命底層蘊藏的價值與愛。
強者都是溫柔的,希望自己可以變成一個更溫柔的人。阿自己那些堅硬的稜角不知何時才會變成絨毛玩具那樣溫暖的觸感,至少別老是刺痛身邊的人,那些我所珍惜深愛的人們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輕輕生活、用力愛人,該是多麼好的一件事。
始終又讓自己認輸了,多不甘心,出發的前天晚上,特別焦慮,只想和他說話,但人生也許就是在不斷後悔中進發,還有多久呢?我才可以停下來,然後專心面對自己。 
越想輕易的反而越難達成。
進入梨山之後,住在山巒中,並不覺得自己被無聊困住,身體因為備課疲憊,心卻能夠逐漸健全起來,出宿舍門口映出的山形雖然一致,卻每天襯著不同的雲嵐,因緣和合相遇的同伴,逐漸被挖開的內心故事,還有多久呢?我才可以不用以痛苦看待自己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n 08 Sun 2014 00:57
  • 馴服

 
就這樣,小王子馴服了那隻狐狸。但當分離的時刻接近時,狐狸說:
「阿!我會很想哭的。」
「這都要怪你。」小王子說:「我本來就不希望你難過,偏偏你要我馴服你的。」
「沒錯。」狐狸說。
「但是現在你卻想哭。」小王子說。
「沒錯。」狐狸說。
「這麼說,整件事你一點好處也沒有得到!」
「誰說的。」狐狸說:「我已牢記金色麥田的顏色了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May 08 Thu 2014 21:11
 
神神說:
「二十三歲的他交棒給二十四歲的他,理應跑得更快些。但其實很早以前就掉過棒,他想把那一根棒子撿回來。全場觀眾都在嘲笑,哨子聲頻頻尖叫,但是他只能朝反方向跑。
本來不是共用同一個操場,落後別人也無所謂。只是想到愛情仍然會傷感,還是很想和戀人走完一輩子的。」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Apr 30 Wed 2014 12:42
  • 遲暮

 
很久、很久沒有這麼悲觀的情緒了。
回來的路途上,想:過完這一關後,就能好好的消失,
走入那多次嚮往的深深海底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1.毓老:一個人要訓練自己,不是把自己放進暖瓶裡。
2.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愛之處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1. 他對妳而言的重要,說不定是妳也預測不及的。
如果可以去和他說一聲再見、「凡事照顧自己」輕鬆卻認真的傻話,也許會過得更快樂一點也未可知,但畢竟網路實在是太方便了,慶幸這樣方便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an 10 Fri 2014 20:12
IMG_16193369196532[1]
 
接近中午時,淚讀輝誠老師一篇散文〈洗澡〉,
然後開了小畢典的會,和朋友聊了實習之後碩班之前,
又在書法教室裡分到一碗暖熱的紅豆湯,把小卡遞向老師,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Dec 13 Fri 2013 20:13
  • 隨筆

2013-12-13-22-21-59_deco
 
已經不再夢見獨角獸,
因為這座城市早沒有了所謂月光。
但人們不相信,牠就這樣憑空消失了,於是連夜尋找,
在黑暗中在沒有月光的世界在一寸又一寸的夢土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還要多久才會停止發表這種無聊又缺乏意義的文章。
有時候時間久了,某些密碼的存在,原本代表的價值也會變得不重要,
然而你卻沒有想要更改,即便被盜用了帳號,始終不換那串數字。
不會說它是眷戀,你僅僅無動於衷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3-10-09-17-17-45_deco
 
   
在這樣失眠下去,腦袋有天會壞掉吧。
上課一半,發現了塗鴉,不知道寫下它的人是不是和我一樣,
焦慮自己:應該何去何從?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Sep 14 Sat 2013 20:37
  • 無題

 
那是一枝無印的自動鉛筆。透明的筆身與圈上筆芯墨的灰色筆管,握著的地方早已經淺淺發黃。
一個悶悶的下午,他兀自從她的筆袋裡抽出來寫字,更用了筆尾小小的白色橡皮塗塗改改,
她沒阻止他的冒昧,甚至不說自己從小養著不用自動鉛筆背後橡皮的奇怪習慣。

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